,登报挂失联系王老师。遗失声明,登报挂失,注销公告等登报服务遗失声明、公告启示、增资减资、开业公告、注销公告、变更分立、吸收合并、转让公告、施工公告、招标公告、**公告、解除公告、催收公告、致歉公告、延期公告、寻人寻物。 以前,如果是增值税**发票遗失,必须刊登在《中国税务报》上,其他报刊不行。 好在国税总局发布了*50号公告,说丢失**发票不用在《中国税务报》上刊登“遗失声明”了!注意,不是说不用登报,是要登报,但不一定是《中国税务报》。 因此,今后不论是丢失**发票还是普通发票,都是书面报告税务机关,并登报声明作废。 登报一事,无非是为了在“有影响力”的媒体上公开说明公司出现变动或证件遗失事实,以后谁再拿我的营业执照、我的公章做什么非法的事,签什么不公平合同,和我司无关,相当于一个公开的“免责声明”。 登报挂失一种法律方式,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丢失了某些社会性质的证件或者类似的东西时,为了补办一份,法律上必须先确定遗失者所遗失的证件已经在法律上无效,这个过程就是登报挂失。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,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,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。通俗来讲,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,遗失者不再承担相关责任。遗失声明一般要求在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有效,网络发布无效,不具有法律效力。现在很多证件丢失都需要登报挂失后才能补办,但是相信大家都觉得登报本身是一件很陌生的事,于是在不慎丢失证件时又需要登报挂失时都不知道该怎么做。